
今天看到网上说吕伯望发布的《搜索质量盲测评估报告》被硅谷动力评论员提出质疑,而网上又有其他对硅谷动力的质疑文章进行回应,同时连商报都卷进来专访吕伯望做出回应,对硅谷动力质疑文章中的100.1%提出批评,让我们先来看看硅谷动力的评论员文章中的相关数据:
在影响评测结果的用户特征因素中,有这么一组数据,在性别中,百度较好占30.3%,不分上下占25.4%,Google较好占44.4%,这三个数据加起来的话明显又是100.1%,而在该组数据后面显示的竟然是合计100%。
在参与者人数的学历中,专科学历比例中,认为百度较好的占30.0%,认为不分上下的占28.0%,认为Google较好的占42.1%,而这三组数据加上来又是100.1%。而在后面的合计中显示的却又是100%。
在影响评测结果的用户上网行为因素中,上网频率方面每周上网5天以上的,认为百度较好的占26.8%,不分上下的占25.2%,认为Google较好的占45.1%,这三组数据加起来又是97.1%,而后面显示的合计又是100%。
在影响评测结果的用户上网行为因素中,上网频率方面每周上网不到5天的,认为百度较好的占34.3%,不分上下的占27.1%,认为Google较好的占35.2%,这三组数据加起来又是96.6%,而后面显示的合计又是100%。
在影响评测结果的用户上网行为因素中,在使用搜索频率方面的偶尔用用中,认为百度较好的占32.6%,不分上下的占34.9%,认为Google较好的占32.6%,这三组数据加起来又是100.1%,而后面显示的合计又是100%。
在影响评测结果的用户上网行为因素中,搜索的重要性打分方面,打10分的认为百度较好的占26.3%,不分上下的占22.3%,认为Google较好的占51.5%,这三组数据加起来又是100.1%,而后面显示的合计又是100%。
在这些数据中,最为重要的错误数据在于影响评测结果的用户上网行为因素中,上网频率方面每周上网5天以上的,三组数据加起来是97.1%,以及在影响评测结果的用户上网行为因素中,上网频率方面每周上网不到5天的,三组数据加起来是96.6%,我们可以试想一下,如果一份报告中数据出现错误竟然能够达到2.9%和3.4%的错误偏差,那么这种报告还可以相信吗?
如果说只是数据偏差0.1%的话,那还没什么,但是偏差竟然是2.9%和3.4%,那就让人觉得很不能理解了。
而在针对硅谷动力的质疑文章的回应中说,吕伯望老是只针对100.1%的数据偏差来说事,那么为什么不拿96.6%和97.1%来进行回应呢?是吕伯望心虚呢还是报告本身就有问题呢?我想这个里面只有吕伯望自己最清楚了!
最后我想和吕伯望说的是:不要避重就轻,不要老拿硅谷动力的100.1%来说事,如果要拿数据问题的话,那就拿96.6%和97.1%来说事,只针对0.1%的事情来谈有什么意义啊!
如果自己没有任何问题的话,是不怕媒体质疑的,关键是自己心里是否有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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